纳雍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纳雍县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县消防救援大队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应急管理部、国家消防救援局,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及省消防救援总队、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严格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持续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全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41条,审核办理各类行政许可38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消防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24年,县消防救援大队通过县级政务门户网站、县融媒体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主动公开信息263条,其中县级政务网发本地消防动态1条、通知公告2条、应急救援工作动态0条、消防科普知识0条;利用县融媒体微信公众号发布日常消防提示、工作动态等信息130条。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2024年,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同比无增减,其中网络申请0件、书面申请0件。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全年无达到收费标准的申请事项,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用;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强化科普宣传与舆情回应。以“防灾减灾日”“119消防安全宣传月”等节点为抓手,联合县融媒体中心、乡镇(街道)开展消防科普宣传活动,在县级媒体刊发消防新闻报道2篇次。将舆情回应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建立快速研判处置机制,2024年回复群众来信信箱0件次,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受理办结群众消防咨询事项157件,确保舆情回应及时、准确、有效。
(四)夯实监督保障工作基础。大队党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其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统筹推进,与消防业务工作同安排、同考核。常态化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自查,规范公开流程和内容,持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不断增强消防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县消防救援大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3条,涵盖工作动态、应急救援、宣传提示等类别。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10条,应急救援类0条,消防科普类120条。公开渠道以县级政务门户网站、县融媒体微信公众号为主。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4年,县消防救援大队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申请办理相关记录。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24年,县消防救援大队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拓展。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需提高。
下一步,县消防救援大队将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一是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梳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信息,细化公开内容,确保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深入性。二是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优化信息公开流程,明确各环节的时间节点和责任人,确保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