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的建议》(第37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严格执法问题
盘州市消防救援大队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强化执法与服务并重,引导企业依法经营,对屡教不改的违法行为采取严厉措施,严惩非法违法行为。2024年以来,共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796份,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66份,下发临时查封决定书13份,责令“三停”单位11家,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1家,执行行政罚款45.6万元,拘留2人,上门帮扶隐患整改企业221家次。
二、关于消防宣传的建议
一是加强警示性宣传。录制3段身边人身边事的本地方言视频,发动乡镇(街道)利用“村村通大喇叭”等宣传载体和平台进行循环播放,同时在重点时段,火灾易发季节,通过户外大屏、梯户广告等媒介,播放消防公益广告或消防安全提示10万余次,提醒公众注意消防安全防范事项及必要的检查内容。二是突出两个节点,集中宣传消防安全。盘州市消防救援大队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和安全生产月期间,共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500次,集中培训30场次。三是采取针对措施,常态开展消防宣传。2024年以来,盘州市消防救援大队针对不同人群研制针对性宣传举措,发动乡镇(街道)开展消防宣传“五进”措施,通过社区、农村集体活动向家庭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帮助家庭成员掌握“一懂三会”知识。截止目前,27个乡镇(街道)五进宣传56次,排查发现火灾隐患3567处。四是扎实推进培训和演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贵州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六盘水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盘州市消防救援大队督促各行业部门、各乡镇(街道)及企事业单位,抓好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相关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截止目前,消防大队共开展培训18场,培训3700余人。
下一步,大队将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属地乡镇(街道)常态化开展各领域社会化消防教育培训工作,深化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公安派出所、基层消防工作人员、社会单位管理人员的消防宣传能力大培训,教会防火检查、入户宣传、小火处置的方法。通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从基层消防工作人员开始,点、线、面稳步推进,逐步扩展到全民,从覆盖面、针对性、成效率上下功夫,加大线上、线下宣传力度,切实提高社会消防安全意识和全民自防自救能力,全面提升公众消防安全素养。
盘州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7月15日
(附注: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