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全市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2-04 18:42 字体:[]

    为深入推进火灾防控工作,根据盘州市委市政府消防安全有关工作安排,盘州市消防救援大队草拟了《全市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建议。相关意见建议请于2025年529反馈至pxxfdd@qq.com


全市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近期全市亡人火灾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消防安全工作部署,盘州市安委办决定即日起在全市开展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论述,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通过“企业自查、行业普查、暗访抽查”三级排查机制,全面深挖各行业领域消防安全风险隐患。聚焦农村火灾防控薄弱环节,强化基层治理能力,实现隐患动态清零,坚决遏制亡人火灾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筑牢安全屏障。

二、整治范围

重点整治人员密集场所、村(居)民自建房、高层建筑、仓储物流场所及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等。

三、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51030日。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610日)

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细化工作责任,确保排查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二)全面排查阶段(611715日)

1.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按照排查整治重点内容,认真开展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全面排查火灾隐患,建立隐患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三)集中整改阶段(716930日)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辖区内场所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依法采取责令改正、罚款、临时查封、停产停业等措施,严厉打击消防违法行为,确保整治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排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提请市政府挂牌督办,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实行跟踪督办,确保重大火灾隐患按期整改销案。

(四)巩固提升阶段(1011030日)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对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防止火灾隐患反弹。市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检查,对已整改的火灾隐患进行复查,对整改不到位或出现反弹的场所,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四、工作任务

(一)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

1. 人员密集场所:对养老服务机构、医疗机构、寄宿制

学校、培训机构、旅游景区、民宿客栈、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和多业态混合经营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检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完好性、疏散通道畅通性,督促管理单位落实每日防火巡查。

2. 基层重点场所:针对小型生产经营场所、村(居)民自建房、“三合一”场所,集中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住人、占用疏散通道、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等问题,建立问题隐患台账。

3. 高层建筑治理:住建、消防部门推动消防设施缺失、损坏,“无水楼”“脱管楼”高层建筑的整改,对老旧商住混合体、老旧高层建筑、高层公共建筑开展“回头看”。

4. 仓储物流领域:邮政、商务、公安、应急、住建、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联合排查违规住宿、民用建筑内违规设置仓储、违规动火作业等行为,规范仓储防火分区和消防设施管理。

(二)开展消防常识大宣传

1.基层网格行动:乡镇(街道)组织网格员、志愿者深入楼院、村寨,对“老弱病残酒疯”等重点人群开展“面对面”安全提示。

2.媒体融合宣传:通过广播电视、新媒体平台推送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安全常识,普及逃生自救知识。

3.阵地氛围营造:结合季节性火灾事故特点,采取建立固定消防宣传栏、喷绘消防宣传标语、悬挂消防常识横幅等方式营造消防安全浓厚氛围。

(三)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大培训

1.行业精准警示:各行业部门组织本系统单位责任人开展警示约谈,用鲜活的火灾事故案例和事故教训,警示行业系统单位严格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安全管理,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2.强化群众警示:对于有影响的火灾,发生火灾后要第一时间组织周边社会单位、居民群众开展现场警示教育。涉及延伸调查的火灾,在火灾原因查清后的5天之内,组织开展县级行政区域内的火灾警示教育大会,切实把惨痛教训转化为促进消防工作开展的实际成效。

3.强化宣传培训:消防部门加大对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层网格员等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的工作力度,切实提升各级消防安全防范意识。

(四)开展应急疏散大演练

1.行业实战演练:各行业部门组织所属单位开展“灭真火、出真水”应急演练,组织全员开展一次应急逃生疏散大演练活动。

2.重点人群帮扶:乡镇网格人员定期走访“老弱病残酒疯”和留守儿童等重点人群家庭,开展疏散逃生宣传教育,提升应急情况下逃生能力。

3.消防力量联动:消防救援站、乡镇专职消防队对高风险场所开展联合演练,提升场所工作人员逃生疏散能力,防范紧急情况下的亡人风险。

五、重点整治内容

(一)责任落实

1.单位是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单位及管理人,是否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多产权建筑是否委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明确统一管理人,对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方是否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

3.是否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二)消防安全管理

1.消防车通道、登高场地是否被占用,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停放充电;

2.是否违规在屋顶、设备层、地下室、室外等部位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板材搭建各类建构筑物;

3.是否存在“住改商”“住改仓”“群租房”等情况;

4.是否违规在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充电。

5.是否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或明确初期火灾扑救力量;

6.消防控制室人员、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掌握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三)防火分隔。

1.防火分区是否被破坏,划分防火分区的设施是否保持完整有效;

2.是否违规拆除、破坏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前室防火分隔;

3.建筑内管道井、电缆井等是否按要求进行防火封堵;

4.是否违规占用电缆井、管道井,在电缆井、管道井等

竖向管井堆放杂物。

5.是否存在违规搭建、改建、扩建,擅自改变建筑使用性质等行为;

6.是否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临时建筑或分隔场所;

7.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内是否违规设置员工宿舍。

(四)安全疏散。

1.是否违规占用、堵塞、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

2.人员密集场所外窗是否设置影响逃生或灭火救援的障碍

物。

3.消防应急广播、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是否保持完好有效;

4.医院、养老院是否将失能和行动不便患者安排在建筑较低楼层,是否在通道、楼梯间增加床位,影响人员疏散;

5.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不同独立单位间的分隔是否占用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是否能保证各自独立的疏散楼梯。

6.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设施。

1.是否按照国家、行业标准配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灭火器、防排烟等消防设施器材;

2.消防设施系统是否损坏瘫痪无法正常使用,不具备防灭火功能。

3.消防设施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聘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定期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六)用火用电用气。

1.是否建立并落实动火审批制度,是否存在违规用火、动火作业,动火作业时是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施工期间是否落实现场看护人员,是否提前清理可燃杂物和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2.电气线路是否穿管保护,是否存在私拉乱接、老化破损、超负荷运行等情况;

3.厨房内炉灶、油烟管道等设施是否定期清洗维护,是否存在积油积垢;

4.配电箱(柜)是否安装规范,照明灯具与可燃物是否保持可靠安全距离,是否采取隔热、散热等措施;

5.燃气管道、阀门、接口等部位是否存在泄漏,燃气报警装置和紧急切断装置是否安装并正常运行,是否违规在高层民用建、地下、半地下空间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是否使用不合格的燃气器具和连接软管。

6.公共建筑使用明火的厨房是否按照技术标准进行防火分隔;

7.医院、养老院的制氧站、氧气瓶间是否违规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使用锂离子电池的医疗设备、轮椅是否在指定安全区域充电。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站位,要深刻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消防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强化底线思维。要将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纳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统筹推进,深入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攻坚除患,严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聚焦本辖区、本行业、本领域重点整治场所,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并对不托底、不放心单位(场所)开展重点排查,并督促做好整改落实,形成火灾隐患闭环管理,切实消除各类突出问题隐患。

(三)强化统筹推进。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强化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将此轮排查整治与畅通生命通道、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以及电动自行车、建筑保温材料、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一件事”全链条整治等重点任务有效结合、同步推进、一体落实,确保工作成效。

(四)强化督促检查。市安委办将重点对近期火灾多发的乡镇(街道)开展重点帮扶督导,重点研判当地消防安全形势,查突出火灾风险,研究制定管控措施。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强化监督问效,通过“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的方式,加强对职责范围内人员密集场所的抽查检查,跟踪督导整改情况,严防亡人火灾的发生。市安委办将组织应急、消防等部门适时开展暗访抽查,对发现行动迟缓、工作敷衍的,查不出问题、发现问题不处理的,予以通报、督办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