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第十届三次会议第15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5-12-04 16:25 字体:[]

张正贤代表:

您在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对县城区自建房加强消防设施管理使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由于历史原因,我县自建房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而且自建房也没有消防安全通道和消防安全设施,一旦发生火灾,确实会带来很大的灾难。您的建议很及时,也很客观,为我县进一步完善县城区自建房加强消防设施管理予以献言献策,对此我县高度重视,全力检查督办,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县人民政府2023年12月出台《剑河县提升自建房消防安全水平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城区自建房消防安全进行提升,每户按照配备(消防软管卷盘、开启逃生窗口、灭火器、逃生软梯或逃生缓降器、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强光手电筒)补助50%资金,目前正在对第一批己完成消防安全提升299户进行验收,下一步将持续推进;二、县自然资源局将严格落实城镇规划和用地审批手续,县综合执法局将严格打击整治两违建筑,控制增量、消除存量;三、县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将积极争取项目经费,把市政供水管网向自建房集中区延伸建没。同时将消防栓建设纳入其中;四、每月督促指导城中村开展应急演练消防宣传培训演练日活动,不断增强村(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非常感谢您对我县消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和意见。                                             


剑河县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