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消防救援大队机构职责

发布时间: 2025-11-25 19:25 字体:[]

县消防救援大队下设大队2消防救援站及10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各层级职能分工明确、协同联动,具体职责如下:

一、大队职责

大队作为全县消防救援工作的指挥中枢和管理核心,主要履行统筹协调、监督管理、政策执行等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上级消防救援机构、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编制瓮安县消防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县域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专项整治行动,督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整改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三)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指导社会单位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受理消防安全举报投诉、行政许可申请,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出具火灾事故认定书,厘清事故责任;

(五)统筹全县消防救援力量建设,指导消防救援站、政府专职消防队开展训练和执勤备战工作,协调跨区域应急救援联动事宜;

(六)负责大队人事、财务、装备、后勤等内部管理工作,落实队伍正规化建设要求,保障消防救援工作有序开展;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消防安全相关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协同工作。

二、消防救援站职责

消防救援站是县域应急救援的一线作战单元,主要承担实战化救援和前置防范任务:

(一)承担瓮安县行政区域内火灾扑救任务,接警后快速响应、科学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参与地震、洪涝、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以及交通事故、危化品泄漏、建筑坍塌、人员被困等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

(三)开展日常执勤备战和实战化训练,定期维护保养消防车辆、装备器材,确保时刻处于良好战备状态;

(四)落实防消联勤要求,深入辖区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开展熟悉演练,掌握建筑结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等关键信息,制定针对性救援预案;

(五)协助大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在救援现场、社区、学校等场所普及应急避险和火灾逃生知识,参与消防演练等公益活动;

(六)执行上级下达的其他应急救援和战备任务,配合完成重大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三、政府专职消防队职责

政府专职消防队是县域消防救援力量的重要补充,主要覆盖乡镇(街道)消防安全防控和初期应急处置:

(一)承担辖区乡镇(街道)日常防火巡查,督促村居委、小微企业、农村场所整改火灾隐患,协助大队开展消防监督检查;

(二)负责辖区初期火灾扑救工作,接警后第一时间到场处置,控制火势蔓延,为消防救援站主力增援争取时间;

(三)参与辖区内小型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如农村溺水、小型建筑坍塌、杂物火灾等,协助开展人员救助和现场清理;

(四)开展乡镇(街道)、农村地区消防安全宣传,结合农村生产生活特点,普及柴草堆放、用电用火、电动自行车充电等消防安全知识;

(五)接受大队的统一调度和业务指导,参加专业训练和技能考核,提升救援能力和业务水平;

(六)配合做好辖区重大节日、民俗活动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完成乡镇政府和大队交办的其他消防安全任务。

大队始终以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为训词指引,统筹大队、救援站、政府专职消防队三支力量,构建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覆盖全域、快速响应的消防救援工作体系,为瓮安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筑牢消防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