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应急局关于州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D73号提案的答复
江旭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电动自行车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州应急管理及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提出的有关建议答复如下:
一、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安全意识。宣传私自改装、电车入户、不规范充电等行为的严重危害,引导群众自觉抵制私自改装、电车入户、不规范充电等行为,并做到互相监督,发现相关情况,第一时间告知相关单位和部门及时处理。一是广泛宣传。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主流媒体以及官方微信、微博、公众号、抖音等新兴媒体作用,累计播送电动自行车火灾预防类公益广告和警示教育片 500 余条,向社会常态推送消防安全提示 800 余条次。利用社区户外 LED 显示屏、楼宇电视、户外大屏等全天候轮番滚动播出电动车火灾预防常识500 条次。二是宣传入户。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以及消防文员宣传小分队、基层网格员采取深入住宅小区、社会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面对面”“点对点”消防宣传,讲解电动车违规存放、充电的火灾危险性和安全常识,累计发放宣传资料 2000 余份。三是培训到家。州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对电动车销售、维修改装单位负责人、住宅小区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社区网格员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培训,加强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常见消防安全问题的警示提醒,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州市监局组织对州内电商平台集中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培训;向电动自行车经营者开展电动自行车技术指标宣传工作。
二、加强安全管理。街道、社区、物业要加强安全管理,及时排查“电车入户”“飞线充电”等安全隐患,及时劝阻相关行为。对于高层建筑,可安装智能梯控系统,当识别到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时,自动暂停电梯运行并进行安全提醒。一是高位部署。州消防救援支队主动提请州政府将电动车消防安全治理作为遏制小火亡人的重点,纳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子方案重点部署、统筹推进。组织消防安全委员会联席单位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工作职责,细化任务分工,强化整治措施,联合各相关部门持续加强对辖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管理等多个环节进行多层面监管。二是无缝摸排。州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市监、住建、交通运输和物业管理单位对管理区域内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在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违规停放电动车或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车充电的,依法当场责令整改。三是压实责任。州消安委办组织市场监管、公安、住建、工信、商务、能源等十四个部门及美团、饿了么、生活 plus 等外卖平台召开会商会,厘清各部门工作职责、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链条整治行动相关事宜进行会商,群策群力,共同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链条整治行动。各县(市)消防大队组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物业服务企业责任人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链条整治行动,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飞线充电进行专项治理,并充分发挥基层派出所、街道社区等点多面广、熟悉情况、贴近群众的优势,将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纳入其日常工作范畴,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的消防安全问题。四是完善设施。在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违规“进楼入户”问题突出的居住小区,鼓励安装“智慧用电”智能阻止系统。鼓励引导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建立数据平台,对充电设施实施监控。鼓励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和销售场所推广换电模式。通过调度和实地走访物业小区开展消防安全调研掌握,全州共有物业小区 342 个,其中 289个物业小区安装专用电动自行车充电桩 9439 个,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约 31790 辆。
三、加大违法惩处力度。加大对非法改装、生产售卖劣质电池等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增加相关行为的违法成本,震慑违法行为。一是对经营网点和维修店铺开展经常性检查,依法从严整治擅自改装原厂电器配件、拆改限速(包括解码提速)、外设蓄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更换大容量蓄电池等违法违规行为。目前已对全州 138 家电动自行车经营户进行了普查。二是加强电商平台监管,督促其采取自动检索技术和屏蔽删除措施清理非法改装广告信息,严禁发布“解互认协议”“解限速”“增容量”等信息,严禁销售未依法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和充电器等产品;在电动自行车相关商品销售页面,明示“禁止非法改装”内容,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改装产品。对州内电商平台集中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培训宣传 3 次。三是强化与公安等部门协作,积极指导即时配送企业完善配送管理制度,加强配送人员使用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审查备案,化安全教育培训;对使用电动自行车配送的,按照最高速度 25km/h、守法行驶可完成配送任务的标准设定配送时限、路线,避免因设定不合理增加安全风险。四是加强电动自行车经营环节监督检查,加大监督检查频次,督促指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销售企业建立进货检查验收等台账制度,严格核查产品合格证明、强制性产品认证等信息,电动自行车整车不得与蓄电池拆分销售。五是市监部门配合消防救援、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错时检查,依法对“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开展执法查处、检查劝阻和宣传提示;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及时予以纠治,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例开展警示
教育。
四、建设完善公共充电设施。因地制宜建设公共充电设施,解决电动自行车充电难题;加强公共充电区域的管理,制止非充电车辆占用充电区域行为,加装监控、烟雾报警器等设施,配备管理人员加强巡逻检查,做到火情早发现早扑救早报警,避免重大损失。一是州消防救援支队协调住建部门加强对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的规划管理工作,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小区管理单位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等,加强对居民楼院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管理,抓实、抓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基础工作。二是州住建局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协助、配合充电设施安装运营单位实施安装建设;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消防救援部门要求,全面摸清用作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架空层情况,并逐一对照安全标准开展检查,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架空层用作电动自行车停放的进行限期整改,并合理设置临时停放区域;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对服务区域内电动自行车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违规行为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制止非充电车辆占用充电区域行为等。对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及时报告村(居)民委员会、乡(镇、街道)或公安派出所、消防等执法部门处理,并做好发现、劝阻、报告有关记录。三是各县(市)制定明确的充电桩建设目标和规划,将其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整体规划中,鼓励督促供电局、售电企业按照国家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三零”政策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规定,为容量 160 千瓦以下符合独立装表立户条件的公用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提供低压供电“三零”服务,用户电网接电工程免投资,切实加快充电桩建设,确保能基本满足群众需求,从源头上解决违法违规充电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再次感谢您对我州应急管理及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工作的关心、关注和重视,希望您一如既往的继续关心和支持全州应急管理及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