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消防救援大队关于办理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013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5-12-03 10:54 字体:[]

绥阳县消防救援大队

关于办理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01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杨联合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治理县城老旧小区停车占用消防通道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县消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2018年版)中有关消防车道的要求,我县老旧小区并未设置消防车道。均是交通道路,可作为消防车道使用,而背街小巷根据绥综执通﹝202141号文件,已对背街小巷进行了责任划分。

感谢您对消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绥阳县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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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