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担全市城乡综合性消防救援工作,接报处理全市(州、区)警情和灾情信息,承办跨区域消防救援力量调动事宜,参与协调和指挥调度火灾及突发灾害事故处置。
二、承担全市消防救援队伍综合性消防救援预案编制、战术研究工作,组织指导综合性消防救援、执勤备战、训练演练、重大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和消防救援队伍特种灾害事故救援及其训练演练、专项战术研究工作;负责消防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规划、建设等工作。
三、组织制定全市消防救援队伍信息通信建设规划。
四、承担全市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管理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的招录退出、培训考核、日常管理等工作。
五、组织指导火灾预防、消防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指导全市消防救援队伍依法行使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
六、组织拟订消防法规、规章草案和消防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编制城乡消防规划并监督实施。
七、组织指导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消防产品使用监督管理承担消防处技有关工作。
八、组织指导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舆情应对等工作。
九、组织指导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后勤保障、装备、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