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第2号

发布时间: 2025-12-04 15:45 字体:[]

龚传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州级出台政策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州投资促进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作如下答复:

    一、对“在发展县域经济支持企业上市工作中,州积极向上呼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并出台州级支持企业上市的相关意见,推动全州企业上市发展。对脱贫攻坚任务较重的非贫困县,希望给予贫困县同等政策扶持,对脱贫攻坚工作贡献大的企业上市也给予大力支持”建议的答复。

   2016年9月,中国证监会出台了《关于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的意见》的文件,全国有592个贫困县,其中:黔南州有10个贫困县(除都匀市、福泉市),由于该市不属于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也不属于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因此,就不能享受IPO扶贫政策。近年来,福泉市高度重视招商引资工作,突出招大引强,招商引资工作一直处在全州首位,为我州经济发展实现跨越作出了应有的贡献。虽然不能享受这一特殊政策,但能享受国家、省、州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一些优惠政策。一是国务院近期出台的《关于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43号)文件,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中明确指出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在培育壮大创新型企业中,引导企业有效利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等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等等。二是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印发支持我省企业上市八条措施中明确规定,享受的产业扶持政策、专项奖励措施以及税费支持政策等。三是州政府近期将出台黔南州扶持企业上市或新三板挂牌直接融资奖励办法(试行)。这些政策将对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也能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育发展新动能的重要举措。

    二、对“在县(市)招商引资工作中,特别是招引发展总部经济企业和“500强”企业中,对企业提出的合理条件县(市)难以满足的,由州级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州、县两级联合出台政策,如出台相关税收政策等,支持企业落地,充分发挥财税杠杆作用,撬动县域经济发展”建议的答复:您提出的这条建议非常中肯,也是我州急需解决的主要问题。当前,在经济下行压力下,优强企业的引进非常难,即使引进来,没有政策的给力, 500强企业难于落地,不能完成省、州下达的目标任务。在新常态下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招商引资要突破与总部经济的合作,就必须要尽快出台鼓励总部企业的优惠政策。目前,国务院已印发了《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5号),允许地方政府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制定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为了抓住这一机遇,加大对500强引资的力度,近期,州政府高度重视,要求我局立足黔南实际,围绕土地、财政、税收、融资、人才等方面制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此项工作,6月底以前完成,7月中旬正式实施。通过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出台,可以引导更多500强企业来黔南设总部,使其发挥他们的引领和龙头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