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5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5-11-25 09:21 字体:[]

刘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运行市、县、乡三级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市消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贵州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铜仁市印发了《关于规范全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实体化运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建立健全了市、县、乡三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平台,创新七项工作机制全面推动消防安全委员会规范化运行。

一、 健全三级组织,延伸监管触角

进一步完善了市、县、乡三级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机构,明确乡镇(街道)要建立以主要领导任主任、分管领导任副主任、相关站所负责人任成员的消防安全委员会。规定了消安委办要明确专人负责,按照市级不少5人、县级不少于3人、乡级不少于2人的标准配备负责消安委办专职工作人员,乡镇(街道)消安委办要由分管领导或安监站站长任主任,至少明2名在编人员负责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和基层救援力量联勤联训联战工作。

二、 创新七项机制,保障规范运行

明确了建立规范消安委运行的七项工作机制。一是建立消防安全会商研判机制,市县级每季度、乡镇级每月组织召开会商研判会,分析部署和研究解决消防安全工作和重大风险隐患;二是建立消防安全督导检查机制,市级每半年、县级每季度、乡镇级每月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工作;三是建立消防安全情况通报机制,市、县两级根据工作需要或定期对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和火灾事故情况进行通报;四是消防安全挂牌督办机制,市、县两级消安委要对履职不力导致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或造成重大工作影响的成员单位和下级人民政府实施挂牌督办;五是建立消防安全函告约谈机制,市、县、乡三级要对火灾多发频发、履职不力等的单位和部门进行函告、提醒、督促、警示和诫勉谈话;六是建立消防安全履职抄报机制,市、县两级消安委要对因履职不力导致发生较大以上火灾或造成重大影响的单位和部门抄报纪委监委和组织部门;七是建立消防安全工作定期报告机制,各级消安委成员单位和下级消安委要定期或按照专项行动工作要求报告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做法。

三、 明确工作职责,健全责任体系

“通知”对市县乡三级消防安全委员会、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进行了全面细化,对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健全消防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势、推动消防工作网格化管理、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进行了明确,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全面推动消防安全工作社会化走深走实。

今年以来,支队提请市政府组织召开消安委全体成员会议3次,以消安委名义印发文件21份,向教育、民政、卫健等部门发函1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