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市政协三届一次会议第22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5-11-25 09:23 字体:[]

崔师全委员:

关于您提出的《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建设的提案》收悉。铜仁市消防救援支队按照提案建议,认真梳理当前我市基层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建设瓶颈性问题,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铜仁市消防救援支队积极推进基层消防监管力量建设,通过提请政府出台系列政策配套文件,在市县两级设立消防救援勤务中心,乡镇(街道)设立消防管理所,有力推动了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实体化运行,夯实了乡镇、街道基层火灾防控。

强化顶层设计,争取政策支撑。支队积极就基层消防监管力量建设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请示汇报,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提请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推动全市消防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在市、县(区)消防救援机构设立消防救援勤务中心,在乡镇(街道)设立消防管理所,明确市、县(区)、乡镇(街道)分别按照不少于5名、3名、2名的标准,配备事业编制人员专门负责消防安全管理,为加强基层消防监管力量建设提供了重要政策支撑。

出台配套文件,确保政策落地。支队协调推动市委编办下发了《关于设立铜仁市消防救援勤务中心的通知》,在市消防救援支队设立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9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各县(区)委编办下发《关于设立消防救援勤务中心的通知》,在消防救援大队设立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公益一类股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3名,设主任1名,出台《铜仁市、县(区)消防救援勤务中心机构职能管理规定》,明确勤务中心负责乡镇街道消防管理所管理考核和业务指导,承担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协助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等职责,强化了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推动各县区政府下发《关于设立乡镇(街道)消防管理所的通知》,依托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和街道成立消防管理所,配备不少于2名事业编制人员负责消防队伍管理、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培训等工作。目前,全市设立消防管理所98个,碧江、万山、印江、德江、思南、松桃、沿河等县(区)共落实120余名事业编制人员开展消防工作。

探索委托执法,加强基层治理。支队探索建立委托执法机制,将部分消防监督执法权委托给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并由乡镇消防管理所具体实施。推动出台《铜仁市事业编制人员开展防火监督执法工作管理规定(试行)》《乡镇(街道)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规定》和《乡镇(街道)消防监督检查及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明确了监督执法对象范围、方式方法、文书填发及火灾隐患处理等内容,补齐了基层消防工作空转和有责无权短板。目前,通过委托执法方式已办理行政处罚案件80余起,罚款3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