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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2025年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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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工作需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招录工作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严格标准、公开公正个人自愿、择优录取。

二、招录计划

本次计划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6人(具体招录岗位见附件1: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2025年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三、招录条件

招录对象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令行禁止的纪律意识,志愿从事消防救援相关工作。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能适应准军事化管理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应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身体和心理健康  

1.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主要招录男性,年龄为18周岁以上26周岁以下(截止2025830);身高160cm以上,男性体重指数满足17.5≤BMI<30,身体条件符合《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体检标准》(详见附件2)。体格初审时对身高、体重等基本体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在体检时进行复审。因瞒报、谎报、提供虚假资料等报考人员自身原因导致初审和复审不合格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满足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优先录用。

1.取得岗位所需国家职业资格和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招录对象。

2.招录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满足以下条件:解放军、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人员(不含辞退、开除)和具有 2 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人员,年龄可以放宽至 30周岁;经市级以上消防救援机构政治机关批准,对通信、潜水、无人机操作、搜救犬训导、灭火救援指挥、消防特种装备使用(维修)、消防特种车辆驾驶(维修)等急需紧缺、具备消防救援专业技能和实战经验的特殊专业人才,年龄可以进一步放宽至 35周岁。优先录用情形由招录用人部门现场资格复审时进行认定。因瞒报、谎报、提供虚假资料等报考人员自身原因不能认定为优先招录情形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正在服刑

3.受到党内、行政等处分在处分影响期内或者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5.有酒驾记录的,曾因酒驾、醉驾被吊销驾照或刑事拘留的;

6.被实施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7.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曾被开除公职处分开除军籍或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纪律规定被开除、勒令辞退解聘

9.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其他不适宜招录为政府专职消防员的情形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录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官方网站(http://gz.119.gov.cn)、贵州省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网(http://www.gzxfjdz.cn)以及贵州消防、贵州消防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微信公众号平台公开发布招录公告。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间:202599日至11日;每8:30—11:5014:30—17:00报名时间不少于 3 个工作日

地点:贵阳市白云区沙文镇吊堡村(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新训大楼一楼)

广大应聘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附件1)、条件和要求,在报名时间内现场提交以下材料(提交复印件、验原件):

1.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2025年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考试报名信息表(附件3打印版)。

2.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蓝底标准证件照2张。

3.毕业证(高中)学历证书(大专以上),学位证书(本科以上)

4.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个人征信报告。

6.个人简历,包括详细的教育和工作背景。

7.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人员、有1年以上消防救援工作经历的详见附件4),应聘对象需提供退伍证、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

8.属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证明,原单位(学校)出具的无党内、行政处理的工作证明。

9.其他相关证书。

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等负责。报名信息不完整或不符合招录条件的不予通过,对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

本次招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招录全过程不会通过私人或者企业等名义收取任何费用,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三)体格初审、体能测试基础能力测试及心理测试

时间:20259169:00(如时间有变动,请以贵州消防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微信公众号、贵州省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网公布的最新通知时间或电话通知时间为准)。

地点:贵阳市白云区沙文镇吊堡村(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1.体格初审。报考人员体格应符合《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体检标准》(详见附件2,现场对身高、体重等进行测量,测量结果为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2.体能测试基础能力测试。

消防队员:体能测试项目共三项,具体1500米跑(必考)、单杠引体向上/双杠臂屈伸(选考1项)、10×4折返跑/100米跑(选考1项);基础能力测试项目为负重登六楼,原地攀登六米拉梯,拖拽。具体测试操作要求及标准见附件5(附件5: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基础能力测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每人每个项目仅限测试1次。任一测试项目未合格者,体能测试基础能力测试评定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3.心理测试。心理测试采用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心理测试方式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测查结果合格不合格,测试只进行一次。测试项目结果为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注:报考人员参加体能测试前均须签定《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考试体能测试基础能力测试安全承诺书》(附件6和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由报考人员个人购买),拒不签订安全考试承诺书和自行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生效时间为体能测试、基础能力测试时间,初定于2025916,如时间有变动,请以贵州消防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微信公众号、贵州省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网公布的最新通知时间或电话通知时间为准,不能参加体能测试,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临场应变等方面的能力,时间初步定为20259月下旬,具体时间以贵州消防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微信公众号、贵州省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网公布或电话通知时间为准。面试由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组织实施。

面试分值按百分制计分,得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成绩在贵州消防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微信公众号、贵州省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网上公布。

)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40%+基础能力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报考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在贵州消防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微信公众号、贵州省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网上公布。

)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录计划人数与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人员依次递补。体检由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统一组织,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参照《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体检标准》(附件2标准执行。时间另行电话通知,应聘者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具体地点和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方式影响检查结果的,不予复检。应聘者体检结果未达到体检标准的将予以淘汰,并按招录岗位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补录。

)政审考核

政治考核工作主要采取实地走访、函审等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学习生活以及有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和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是否有从事危害国家、社会安全活动等方面的情况。政审中发现问题或了解情况与印证资料不相符的,一律不得录用。

)公示及聘用

1.根据总成绩,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贵州消防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微信公众号、贵州省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网向社会公布,公布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经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但暂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调查核实后再行决定。

2.培训试用。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统一安排地点采用集中培训和岗位见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试用在新录用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到之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试用期、双方权利和义务等事项。在试用期间出现违规违纪、不适宜担任政府专职消防员的不予录用。

3.聘用。试用期结束后,能适应并志愿从事消防救援相关工作的,由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统一组织转正考核,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录用。工作中发现聘用人员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取得聘用资格的,用人单位有权即时解除劳动合同。

4.其他。在招聘各个环节中,如有应聘者主动放弃的,按照成绩从高到低递补。对录用后未报到,实习(试用)期间退出,或试用期不符合要求的,空缺名额可在公示待补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资格保留期限为 6 个月。

5.烈士子女录用。符合本公告第三条招录条件的烈士子女经考核合格后直接录用。

6.招录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录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录用资格的;

2)提供虚假招录资格申请材料或信息,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

3)作弊、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4)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招录管理职责的;

5)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招录对象的;

6)其他扰乱招录工作秩序的违纪违规行为。

)职业发展和待遇保障

1.经批准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参照《贵州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职业保障机制实施意见》进行保障,实行按岗分级管理,工作满规定年限,根据个人综合素质、现实表现和岗位空缺情况,可按比例逐级晋升。

2.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与其岗位等级相衔接、符合消防救援队伍高强度、高风险和24小时驻勤备战等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政策。按照《贵州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职业保障机制实施意见》,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构成,工资内含五险一金部分。试用期工资标准每月4300元,单位提供工作期间食宿和工作服装。

3.政府专职消防员在队工作期间享受各类政策待遇保障,可推荐参加各类业务技能培训,表现优异者可按比例推荐立功受奖、评优评先、入党入团及各类表彰。

4.新聘用具有1年以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消防救援工作经历的政府专职消防员不设置试用期,其他新聘用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试用期为3个月。

5.为保障工作的连续性和队伍的稳定性,本次招录岗位要求录用人员应能长期稳定地服务工作。录用后,原则上要求录用人员需保证最低三年的服务期限。服务期内如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须支付相应约定的违约金。

五、招录纪律

招录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三公开制度,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由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纪委全程监督。报考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如有违反招录纪律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录用资格。举报投诉电话:18886148598(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六、其他事项

招聘各环节的具体事项以电话、短信或公众号发布公告等方式为准,请应聘者保持手机能够正常接听电话、接收短信;如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未能正常接收通知而导致招聘信息遗漏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七、报名咨询

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咨询电话:18886148598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八、备注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未尽事宜,由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研究确定。

附件1: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2025年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xls

附件2: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体检标准.doc.doc

附件4:直接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经历证明.docx

附件3: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2025年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考试报名信息表.doc

附件5: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基础能力测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doc.doc

附件6: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考试体能测试、基础能力测试安全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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