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建立6项工作机制,强化对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统筹调度,推动各项工作走深走实。
一是建立工作任务清单和挂图作战机制。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制定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明确各市州消防安全委员会和负责牵头专项工作的省直部门动员部署、全面实施、总结评估三个阶段的规定动作和工作要求,项目化、清单化推进工作落实。
二是建立落实信息报送和情况通报机制。各市州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牵头专项工作的省直部门定期向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送《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台账》和工作开展情况。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每周收集汇总各地、各部门工作情况和典型做法,编发工作动态;每月通报各地、各部门工作推进情况,并向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省消安委主任专题报告全省工作情况。
三是建立定期会商研判机制。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每月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召开消防安全会商研判会议,重点听取卫健、民政、教育、文旅、消防等牵头部门的工作情况汇报,对各部门在排查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发现的突出风险隐患进行研究,制定综合治理措施,交办各地整改突出风险隐患。
四是建立帮扶指导和问题督办机制。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每季度组织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消防救援总队等部门对各地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开展实地帮扶指导,对重点场所的自查、排查和监督执法情况开展暗访核查,督办整改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
五是建立警示约谈机制。省、市两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在全省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期间,发生较大火灾事故的县(区)、乡(镇)政府,工作弄虚作假、存在消防安全管理问题或火灾隐患拒不整改的县(区)、乡(镇)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警示约谈。
六是建立工作成效评估机制。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制定评估方案,采取实地核查与材料审查相结合,既重过程更重结果的方式、方法,在专项行动结束后,评定各地、相关省直厅局的工作成效档次,计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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