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第三次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理论全国统考的公告
根据中国消防协会下发的《关于2014年度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知识全国统考有关事宜的通知》(中消协[2013]58号)精神,贵州将于7月20日举行2014年度第三次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知识全国统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业名称和等级
职业名称是建(构)筑物消防员,等级为初级。
二、报名对象和条件
经过建(构)筑物消防员初级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及初中以上文凭,在建(构)筑物消防员岗位见习工作1年以上。
三、报名时间期限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截止2014年7月15日。2014年7月18日-19日在消防学校领取准考证。
四、收费标准
按照黔价费[2012]449号《贵州省物价局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收取260元/人鉴定费。
五、考试方法和标准
理论知识实行全国统考,闭卷考试,时间90分钟,实行百分制, 60分以上为合格。
六、考试时间和地点
理论考试:2014年7月20日上午9:30——11:00。
实操考试:2014年7月20日下午14:00——17:00
考试地点设置在贵阳市白云区第七中学:
七、注意事项
1、考生要自带黑色签字笔应考,不得携带与考试有关的书籍资料。
2、考生要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备查,未带者本次禁考。
3、缺考者以零分计,本次准考证作废。
4、找人替考者以零分计,同时禁考1年。
5、考生迟到30分钟以上不得入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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