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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联合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开展除患攻坚消防安全检查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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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1日下午,省教育厅联合总队开展除患攻坚消防安全检查培训,安排部署全省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市(州)教育局相关科室同志,市直属学校分管负责同志,各县(市、区)教育局分管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负责同志和有关股室负责同志,乡镇以上中心校主要负责同志,寄宿制中小学校长共1000余人在分会场参会。

省消防救援总队围绕全省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中的整治重点,聚焦学校幼儿园火灾突出风险,从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基本条件、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安全疏散管理5个方面,对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的检查方法、检查内容和检查标准进行讲解,指导全省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幼儿园开展排查整治和自查自改工作,切实提高排查整治质效,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省教育厅要求:一是全覆盖排查整治。各地要立即组织各学校(幼儿园)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一把手”要在假期亲自带队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在春季学期开学前要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复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学。二是全方位督办督查。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对属地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检查,全面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情况,督促风险隐患整改完毕;各市(州)教育部门要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抽查发现的问题要跟踪督办,确保问题整改。三是全角度宣传教育。各学校(幼儿园)要充分利用电话、公众号、微信群等方式加强安全宣传教育,修订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在开学后要组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提升初起火灾扑救、组织疏散逃生的意识和技能水平。四是全链条压实责任。各地教育部门要切实履行主管部门责任,在维护学校安全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各学校(幼儿园)要切实承担起校(园)内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健全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切实落实学校、教师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责任。

省教育厅、省消防救援总队将成立2个督查组对各市州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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