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洗澡的功夫,熊孩子把家烧了……

4月4日下午
六盘水市钟山区杨柳街道一住宅起火
人民中路消防救援站接到报警后
立即出动赶赴现场

消防员到达现场后发现
火势呈发展趋势
伴有浓烟冒出

根据现场实际
消防员立即使用水枪进行灭火
并疏导周边围观群众

经过紧张的救援
现场明火被成功扑灭
将1名群众疏散至安全地带


为防止复燃
消防员再次使用水枪对内部可燃物进行降温
确认无复燃可能后
收整器材归队



据初步调查和了解
起火时户主正在浴室洗澡
孩子独自玩耍
起火原因为孩子在卧室玩打火机
引燃周围物品导致
!
儿童对火有好奇心
但玩火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稍有不慎就会酿成大祸

孩子擅自玩火
除了会危害自身安全
如对他人人身或财产安全造成侵害
监护人还需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五款之规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贵贵提醒
小孩对火灾的危险性认识不足
作为家长
必须告知孩子玩火的严重后果
正确引导、加强孩子的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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