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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消防法》增强消防宣传工作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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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工作社会化是我国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工作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原则的具体体现。新修订的《消防法》中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应当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并督促、指导、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教育、人力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培训的内容。新闻、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应当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进行消防宣传教育”。近年来,天津公安消防总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大大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素质,为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同时我们也看到,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各类新问题不断涌现,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也在逐渐增强,对消防工作的关注程度日渐增加,这就要求我们在消防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上继续下功夫,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努力开创宣传工作新局面。 

  一、落实消防宣传责任制,加大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消防宣传工作的有效性 

  实践反复证明,消防宣传工作是确保消防安全的前提和基础,一个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消防宣传教育情况,为此,必须抓好“两个环节”的落实,一是建立由政府牵头,宣传、民政、教育、文化、公安、新闻等部门参加的消防宣传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和目标。同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制度、检查指导制度、考评奖惩制度等,确保消防宣传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二是提请各级政府将消防宣传工作纳入创建文明社区(村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三下乡”和普法教育等社会宣传教育活动中,并定期考核,检验成效。消防工作涉及到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具有强制性和专业性,这就要求加强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立、改、废的同时,还要加大对此的宣传教育、指导和规范,发挥其在规范全社会消防行为中的自我规范作用,提高相对人的消防法治意识,更好地配合消防执法,从根本上优化消防执法环境,减少和避免因相对人不懂法而不依法履行主体责任带来的法律自由空间。在新形势下全面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重点要把握以下几个层面:如对党政部门单位领导重点进行消防法治教育,通过各级政府职能部门采取措施,加大消防法律法规的普及力度,深入开展消防法制宣传,普及消防消防法律常识,使之深入到政府各部门,机关、团体、企业、事单位的直至社会各个层面。对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规划等部门要突出消防技术规范的普及应用;对社会单位和企业要重点突出对火灾隐患危害性的宣传;对广大农村、社会居民、社会弱势群体要广泛开展逃生自救方面知识的宣传。通过分层次的宣传,将有力促进消防宣传教育的最大化,形成单位和公民自觉遵守,消防部门依法监督管理的良好局面。 

  今年以来,天津公安消防总队组织开展的《消防法》主题宣传月活动,就是一个很好的体现。总队党委高度重视此项活动,将其作为提高公众的消防法治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和落实天津市委、市政府“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的工作要求、维护全市火灾形势稳定的重要举措,提上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加强领导,成立了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经过研究部署和在市政府第一季度消防安全联席会议上汇报,得到市政府领导的重视和支持,4月9日,市政府李福海副秘书长出席了全市《消防法》宣传活动启动仪式。此次活动也得到了各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区县领导专门听取了当地开展《消防法》宣传工作的专题汇报,并亲自进行部署。4月9日集中活动日当天,全市各区县同时在当地繁华区域设立《消防法》集中宣传活动主会场,围绕“学习消防法、遵守消防法、落实消防法”的主题,隆重举行了《消防法》宣传月启动仪式,区县四套班子领导出席了当地《消防法》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并根据辖区实际,因地制宜地以多种形式开展了《消防法》主题宣传。如塘沽区精心策划了以一次集中行动、一台《消防法》文艺晚会、一场消防知识竞赛、一次消防征文为主要内容的“四个一”活动。河西区开展“窗口”前宣传,充分利用社会单位办理建筑防火设计审核和验收的有利时机,主动对办事群众进行消防知识宣传,提供消防咨询,发放消防宣传传单,向办事群众讲解消防常识。红桥区联合咸阳北路、双环村2个街道及区政法委、公安分局、区法制办、人防办4个单位,以《消防法》宣传为核心,开展了大型消防宣传活动,掀起了辖区全民防火新高潮。南开区政府组织召开了第41次常务扩大会议,专题学习《消防法》,区委、区政府领导以及区委办局、街道办事处等政府常务会议组成单位的领导共118人参加了会议。北辰区联合举办了《消防法》有奖知识竞赛,通过竞争激励有效提高了广大群众学习《消防法》的积极性。开发区紧密依托辖区媒体阵地开展《消防法》宣传,期间张贴宣传海报4000余张,利用区内电子屏幕播放电视公益广告286次、消防情景短剧58次,在滨海电视台播出相关新闻8条,在当地报刊刊发消息20余篇。保税支队深入蓝领公寓设立了消防宣传咨询站,对广大务工人员开展了消防法制教育。武清区利用流动消防宣传车深入王庆陀、汊沽港、崔黄口、河西务、大良等5个乡镇开展了《消防法》流动宣传。铁城支队、蓟县大队分别举办了《消防法》宣贯培训讲座。宏大的宣传声势,将《消防法》宣传工作推向了深入。 

  同时,还发动广大消防志愿者参加各种《消防法》的学习和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各界对《消防法》的关注程度。期间,先后发动消防志愿者8万余人次,通过多种形式的消防服务活动,有效引导公众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习惯。 

  二、将消防站建设作为消防宣传的重点,增强消防宣传的针对性 

  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诱发、导致大火的因素大量增加,城乡居民家庭和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火灾呈逐年上升趋势。主要原因是群众消防法制观念和防火意识淡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差是火灾多发的主要原因。消防站对外开放是新时期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开展消防群防群治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是提高社区居民消防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火灾的有效途径。要组织安排好接待参观、讲解、演练等各项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将固定的消防站开放同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载体有机结合起来,根据不同时期火灾形势的特点,及时变换消防站宣传内容,积极开展贴近生活的宣传,生动活泼地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确保宣传教育的质量和效果。同时结合普法教育和科普活动,将消防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宣传到户,教育到人,从而使社会各个层面自觉参与消防、关心消防、支持消防,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打牢消防工作的基础。 

  三、不断拓展消防宣传的途径,为消防宣传注入新的内涵 

  《消防法》、公安部73号令等消防法律法规明确了单位责任人、单位内部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权利与义务,该怎样做、不该怎样做以及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表述的明明白白,清清楚楚。为此,一是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结合消防宣传“六进”工作,通过举办各类消防知识培训班、消防知识讲座,开放消防站,利用流动消防宣传车深入社区、企业、农村、学校,机关、企业,指导单位开展隐患自查整改等方式,切实提高群众消防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二是将消防宣传的重点目标定位在小企业和农村,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三级消防宣传职能作用,组建职工消防宣传队、农村消防宣传队,开展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消防宣传,提高小企业、农村居民自我防范意识;三是通过开辟报纸、电视专栏,强化消防宣传辐射作用,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灭火知识,曝光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加快消防安全工作群防群治的社会化进程;四是利用消防互联网站,开发公布消防信息,提供消防法律、法规咨询,进行防火、灭火、逃生知识教育,开展消防热点、难点和专业技术学术问题的讨论。消防宣传不是喊口号,也不是照本宣科、走过场的形式主义。人接受知识需要一个持续的过程,任何一种宣传教育不可能一蹴而就,这就要求消防宣传必须做到细水长流,润物细无声:面向社会、贴近社会、贴近生活,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及各种重大纪念活动、重大事件等,适时开展形式多样、内容活泼、影响深远、效果持久的宣传;同时广大宣传工作者,还必须经常到群众中去,耐心细致的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消防法》集中活动中,先后设计制作光盘、活页等《消防法》宣传品4种10万余份,向全社会进行发放。期间,还协调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单位,向全市主要领导赠送《消防法》宣传品。各支、大队也通过邮寄、报刊发行等渠道,向当地四大班子领导、各委、办、局、行业系统、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广大居民群众发放。总队还依托消防培训阵地大力开展消防法制教育,组织消防培训班13期,3000余人接受了系统的消防法制培训。同时广泛推动全市重点单位组织广大员工自发进行了以《消防法》为主要内容的内部培训。此次活动中,还加强了户外消防宣传阵地建设,以使其为《消防法》宣传助力。总队防火部领导亲自与市容委进行协调,有关处室全力配合,在全市所有户外广告媒体增加消防公益宣传内容,集中播放一个月;推动有关单位在天津地铁一号线候车厅张贴《消防法》宣传图片,在列车车厢及22个候车站台内循环播放消防公益广告,在卫津路、南门外大街等主干道公交车站站牌张贴《消防法》宣传牌15块;还在东站地下入口、奥体中心、津汇广场、劝业场、南门外大街、城厢东路等地点显要位置设立了大型消防宣传牌和电子屏幕40余块,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总队还注重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营造《消防法》宣传的强大声势。积极协调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华网等中央媒体及《天津日报》、《今晚报》、天津电视台、天津电台、《每日新报》、《城市快报》等市级主流媒体强化以《消防法》为核心的宣传报道。在天津市人民广播电台开办了《消防法》解读热线,总队领导就《消防法》带来的新变化、天津消防安全形势、春季防火以及“津门风暴”火灾隐患治理行动等话题与听众“互动”。在《每日新报》开办了“《消防法》专栏,分5期重点报道《消防法》热点解读内容。还利用《今晚报》平台,组织开展了全市性《消防法》知识竞赛,社会反响强烈;积极协调移动、联通等企业,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宣传《消防法》内容,在全社会营造了浓厚的消防舆论氛围。本次《消防法》主题宣传月活动,形式新、规模大,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果。据统计,在一个月的主题宣传活动中,总队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以丰富的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消防法》主题宣传,先后在全市范围设立《消防法》宣传咨询站点近百个,悬挂张贴《消防法》宣传标语口号2000余幅,展示宣传展牌3100多块,向30余万市民发放了宣传材料,向近百万手机用户发送了《消防法》宣传短信,在中央及市主流新闻媒体刊发稿件近百篇,先后组织消防志愿者8万余人次开展联合行动,基本实现了对全市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等领域的全方位覆盖。 

  四、培养和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消防宣传队伍 

  公安部消防局领导一再强调:“深入推进“大宣传、大教育、大培训”工程,是消防工作的一项基础性、战略性任务。完成这项艰巨任务,必须把大力加强消防宣传能力建设摆上突出位置,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纪律严的消防宣传队伍”。推进消防宣传工作社会化,不论是消防部门也好,还是其他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都必须首先解决人的问题,没有一支过硬的宣传队伍,推进消防宣传工作社会化就是一句空话。为此,必须抓好“两个环节”落实。一是作为消防部门,应积极会同政府法制部门联合举办《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培训班,主动承担起培训消防宣传员的重任。二是消防部门要利用监督管理职权,督促各企事业单位、居(村)民委员会、社区、私营企业等组建专兼职消防宣传队伍,选派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文化水平高、有较强工作责任心的同志加入,同时加大资金投入,配齐配强器材设备等。只有通过不断壮大宣传员队伍,延伸宣传触角,健全消防宣传网络,才能够使消防宣传工作真正向社会化推进。 

  面对形势不断发展、知识不断更新、任务不断加重的新情况,消防宣传战线的同志们必须不断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大力提高服务大局、开拓创新的能力,宣传活动策划与协调的能力,新闻报道与媒体应对能力。要通过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努力增强政治素养,优化知识结构,掌握新知识、新技能、新本领。各地要加大培训力度,利用培训班、专题讲座、远程教育等形式,分层次组织好消防宣传人员培训工作。要采取走出去的办法,把消防宣传人员送到主流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站去培训、锻炼,逐步培养造就一批高水平、能出精品的消防名编辑、名记者、名摄像师、名摄影家、名艺术家,带动全国消防宣传整体质量和水平的提升。各级各部门要建立重大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党委决策、部门协作、社会动员机制,建立值班备勤、随警出动、现场采访、稿件审批、信息发布、应急报道、舆情收集、舆论引导等制度,不断加强规范化建设。要切实保留消防宣传教育骨干,倚重熟悉消防法律法规政策、精通专业技术和新闻宣传规律的专家,负责接受媒体采访,解释相关政策,介绍专业知识,撰写重要文章,回应社会关注。要为宣传教育工作提供必要的交通、通讯、照相、摄像等器材装备保障,确保各项宣传任务的完成。 

  转载于公安部消防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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