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法内容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贵州省消防条例》《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等消防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
二、普法对象
全省消防救援队伍指战员、社会公众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
三、普法目标
健全普法责任制度,带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主体责任,消防法律法规全面普及,法治宣传教育的及时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增强,消防指战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和依法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的消防法制观念明显增强,全社会消防法治意识明显提高。
四、工作计划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任务。
(二)认真落实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工作任务。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全国防灾减灾日”“11.9”消防宣传月、“12·4”宪法宣传月等活动。
(四)依托总队法制工作领导小组开展2次专题学法活动,适时开展全省法制业务培训。
(五)组织总队机关干部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不低于95%、合格率不低于90%。
(六)把法治宣传教育列为消防指战员入职培训、晋职(级)培训、业务培训的必训内容,至少组织开展 1次对执法对象的普法教育。
(七)通过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宣传解读相关法律法规。
(八)按要求发布消防监督执法、消防安全宣传、火灾警示等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教育活动,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
(九)加强普法队伍建设,提供消防法律咨询和公共服务。
五、责任领导
贾国斌(省消防救援总队党委常委、总工程师)
六、责任部门
省消防救援总队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新闻宣传处。
七、联系方式
张欣盛(电话:15284677737;邮箱:gzxfjs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