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遵义市播州区消防救援大队对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临时查封、行政拘留案(该案例获评应急管理部2022年度安全生产优秀执法案例)
(一)案例简要情况
2021年12月31日,遵义市消防救援支队播州区大队发现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营业。2022年1月26日,大队依法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停止营业,并处罚款人民币肆万元整的行政处罚。2022年1月30日,经大队消防监督员现场核查,该场所已停业。2022年5月30日,大队发现该场所再次擅自营业,并于次日下达了《催告书》,要求该场所在7日内执行停止营业的处罚决定,该场所未执行催告决定。2022年6月16日,大队联合公安、综合执法等部门,对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实施了行政强制(临时查封)。2022年6月20日,大队发现该场所擅自拆除封条并继续营业,随即将该案件移交遵义市公安局播州分局处理。2022年7月12日,遵义市公安局播州分局依法对擅自拆封的违法行为人张某(该公司股东)处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在此过程中,大队多次派员指导,帮助整改问题隐患,该场所于2022年8月3日通过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办理了消防行政许可手续。
(二)示范意义
一是严格执法到底。大队对该酒店拒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行为,依法采取催告、强制执行手段,并对该单位擅自进入查封部位的违法行为移送公安机关,形成执法闭环;二是部门协作高效。大队提请政府主导,组织多部门形成联合执法的合力,消防、公安、综合执法等部门依职权在办案查处中各司其职,共同完成案件的办理;三是执法服务到位。大队在严格执法的同时,主动服务,帮助企业整改消防安全隐患,最终依法通过消防行政许可,合法经营,实现“执法”“服务”双闭环。
二、黔南州某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诉瓮安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及消防救援大队行政处罚案
(一)案例简要情况
1.行政处罚情况。2022年5月10日,瓮安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对瓮安某汽车服务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的修车库未按照消防技术规范要求设置室外消火栓和室内消火栓系统,构成了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标准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瓮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决定给予该汽车服务公司罚款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下达后,该公司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相继提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2.行政复议情况。该汽车服务公司在收到处罚决定书后,认为自己具有不予行政处罚或减轻行政处罚的法定事由,于2022年7月8日向瓮安县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请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大队收到县人民政府的《提出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后,第一时间向瓮安县司法局提交了《行政复议答复材料》、制作证据清单和案件行政行为自查情况说明等自证材料。经县司法局审查,于2022年8月15日下达了《瓮安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维持瓮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对该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3.行政诉讼情况。行政复议后,该公司不服瓮安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于2022年9月1日向都匀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瓮安县人民政府和瓮安县消防救援大队。经过县司法局向都匀市人民法院申请,该案件于2022年11月4日在瓮安县人民法院开庭,县政府领导出庭应诉。庭审过程中,原告方以初次检查不应处罚为由力争撤销处罚决定,庭上法官就其提出的观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的条款进行解释,法律规定了责令改正的同时可处罚款。原告未提出异议,并认同法官说法,随后,原告当庭表示撤诉认罚。
(二)示范意义
一是建章立制,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黔南支队制定《公正文明执法“十项规定”》和《规范监督执法提升执法质量“六条”刚性措施》,通过行政处罚案卷三级审查、执法项目常态化回访等措施,全面提升基层消防监督员执法规范化水平。本案行政执法过程中,监督员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适用无误,执法程序规范,自由裁量合理,案件定性准确,未出现执法漏洞,为行政复议维持处罚决定和行政诉讼胜诉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县长应诉,依法依规回应当事人诉求。收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通知书后,瓮安县大队第一时间向支队和县人民政府报告,支队成立由支队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负责,业务骨干、法律顾问组成的工作专班,先后召开专题会议7次,根据当事人主要诉求分析研究应对措施;瓮安县政府主要领导专题听取司法局和大队工作汇报,当即表示出庭应诉,组织成立以司法局局长任组长,专业律师为成员的应诉工作组,全面复核执法案卷,梳理总结应诉要点,做好应诉准备。
三是上门服务,指导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该案原告撤诉后,大队主动上门服务,指导按照消防规范标准设置了消防设施,取得企业理解支持,并按期缴纳罚款,在执法回访中为满意。黔南州支队深入贯彻落实总队各项便民利企工作措施,结合实际,围绕“贵惠长龙”、都匀和福泉—瓮安三大城镇组团及2个千亿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为116个重大项目全程提供消防技术服务,指导135个企业提升消防安全条件,通过靠前主动服务,帮助企业解决的消防安全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切实帮助企业解决面临的实际难题,以高水平消防安全服务高质量社会经济发展。
三、安顺支队起底重大风险整治高层建筑突出隐患典型案例
(一)案例简要情况
安顺市普定县建成并投入使用高层建筑135栋,其中高层公共建筑14栋、住宅建筑121栋。长期以来,高层建筑管理主体不明确、责任未落实的问题,导致大量的脱管楼、无水楼、带病楼出现。安顺支队站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统筹发展与安全,指导普定大队主动起底辖区突出消防安全风险,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难以整改的源头性、区域性、系统性消防安全隐患。
一是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发挥消安委议事平台作用,形成政府统领、部门主责、跟踪问效、追责问责的隐患治理机制,全县24个高层建筑小区完成整改并验收合格;期间,普定县主要领导亲自督办7个大型高层小区消防整改工作。对普定县某大厦高层建筑隐患整改推动不力的问题,普定县委县政府对牵头单位主要领导进行问责处理,县住建局长被免职调离。
二是推行“消检”协作机制,监督行业部门落实整改责任。在全市范围联合检察机关开展安全生产“守夜人”专项行动,普定县检察院对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工作中推进不力的县应急局、县住建局进行履职监督,通过下发《检察建议书》等形式,强力推动行业部门履行隐患治理工作职责,提升隐患整改效能。
三是打通维修资金申请渠道,通过立法的方式,将突出消防安全隐患整改纳入《安顺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应急使用情形,从而简化了申请程序,破解了维修资金使用瓶颈。期间,普定县共申请545万维修资金整改10个小区57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
(二)示范意义
一是实事求是,敢于较真碰硬。安顺支队牢固树立底线思维,主动起底辖区火灾隐患“老”“大”“难”问题,主动谋划,推动市政府修订《安顺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破解申请难、启动慢等瓶颈性问题。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期间,全面梳理排查全市“脱管楼”“无水楼”“带病楼”113栋,发现突出问题隐患356处,办理行政处罚案件58起,罚款60.5万元。
二是以点带面,边排查边总结边推广。安顺支队以普定县为试点,通过多起高层建筑典型案例的整治,认真梳理总结整治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在全市推广“普定经验”,提请市安委办、消安委办联合印发了《全市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全市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专项行动会商研判机制》《全市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手册》等文件,明确了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物业服务单位工作职责和任务,推动常态化开展高层建筑火灾隐患整治。同时,精准把握“十四五”开局的有利契机,主动加强请示汇报,推动市政府印发《安顺市加强全市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助推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取得进展,全市成立基层消防工作所90个,招录配备专职消防工作人员106名,有效补充了基层消防监管力量。
三是创新开展“消检”协作,督促行业主管责任落实到位。去年6月份以来,安顺支队与地方检察机关通力协作,建立了消防工作“消检”联合监督机制,强化了行业部门履职成效。期间,全市各级行业部门因履行消防工作不到位被检察机关下发《检察建议书》9份,提起公益诉讼1起。特别是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期间,安顺市各大队提请检察机关对整改工作推进不力的6家行业部门下发《检察建议书》,其中普定县住建、应急部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主动联系大队,开展联合检查指导7次,下发《指导意见书》22份,督促整改消防安全隐患134处。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部署开展以来,安顺市共排查高层民用建筑1432栋,督促整改隐患问题4246处,开展专家会诊式检查45次,联合执法32次,公安交管、城市管理等部门办理行政执法案件55起。
四、铜仁支队碧江区某企业园整改火灾隐患、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执法服务案例
(一)案例简要情况
铜仁市共有企业园区12个,企业315家,长期以来,企业园区均不同程度存在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标准、用火用电用气极不规范、易燃可燃装修材料多、消防安全管理长期缺失等突出火灾隐患。2022年11月11日,碧江区某企业园区仓库因遗留烟头引发火灾,虽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经济损失,但给消防安全敲响了警钟。支队以火灾事故为契机,组建火调专班开展火灾事故延伸调查,通过提请党委政府统筹推进、严格监督执法教育惩处、组织部门联合服务指导、开展警示约谈提高认识等措施和手段,组建工作专班,以点带面全力推进全市园区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督促辖区属地管理、行业部门监管和生产企业主体三级责任落实。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支队对全市7个园区管理单位和企业罚款25万元,督促整改火灾隐患350余处、对437名园区管理单位和企业负责人开展警示约谈会5次,推动园区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
(二)示范意义
一是用好火灾延伸调查,助力化解属地和行业监管不经常、不重视的问题。铜仁支队组建火调专班,按照“一案三查”的要求对“11·11”火灾事故开展延伸调查,书面向党委政府报告调查情况,提出调查处理建议,得到政府主要领导高度肯定并亲自签批,组织召开专题会研究解决全市工业园区消防安全问题,要求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关停一批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责令碧江区政府对碧江区工信、发改、邮政和园区管委会负责人进行集中警示约谈,督促压实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
二是深化消防技术指导,合力化解园区企业不愿改、不会改的矛盾。支队联合住建、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组成专班开展技术服务,指导园区开发管理单位制定和优化整改方案,整改资金从原计划的810万元节省到509万元,对52家企业下发“服务指导意见”,指导整改隐患188处,查处伪劣电器产品41处,累计拆除15家企业共计209平方米的易燃泡沫彩钢建筑。
三是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全力化解火灾隐患不能控、不可控的风险。支队先后5次对全市104名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进行约谈,要求加强防火巡查检查、规范消防安全管理,深入园区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和演练9次,让企业员工体验消防、了解消防、参与消防,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火灾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