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全力打通生命通道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消防工作的关注和支持。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2024年江西新余“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发生后,国务院安委办在全国部署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将畅通消防“生命通道”作为重点内容,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省委、省政府先后召开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党组(扩大)会、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等,对相关工作进行强调部署。2024年3月,国家消防救援局和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先后印发《畅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工作方案》,将安全疏散条件不足、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妨碍消防车通行等三项突出问题作为整治重点,明确在2024年6月底前,所有公众聚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性自建房和“九小场所”完成畅通消防“生命通道”任务,各单位场所完成消防车通道、救援窗口以及消防车登高操作面划线标识的工作目标。
总队将畅通消防“生命通道”作为日常监督抽查重点内容,广泛发动街道、社区等基层网格力量全面开展检查排查,每周调度推进各地工作情况,全面推进工作落实。积极推动住建部门将消防车通道划线管理纳入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合格要素的重要内容,要求所有新建建设工程必须在投入使用前完成消防车通道标志标线施划和立牌工作。推动交通管理、综合执法等部门加强停车场规划建设、常态清理影响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面和消防救援窗口的障碍物,有效解决占用消防车通道、影响消防疏散救援等问题。截至目前,全省共整改影响疏散逃生消防安全隐患22.4万余处,2873个单位和3863个高层住宅小区完成消防车通道标志标线的施划工作,963个老旧小区在小区或道路周边划定停车区域。但由于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部分群众消防安全素质不高等因素,各类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的情况依然普遍存在。
结合您提出的工作建议,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进畅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行动。
一是持续加大检查力度。全面发动单位场所认真开展自查自改,畅通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主动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主动对接教育、民政、公安、商务、文旅、卫健、体育、宗教等相关部门,发出风险提示函、工作建议书,推动行业部门发挥条线监管作用,组织本行业、本系统集中开展排查。积极协调市县政府统筹,推动乡镇(街道)牵头,发动基层力量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全面消除各类问题隐患。
二是严格监管执法整治。采取集中检查、专家会诊和挂牌督办等形式,综合运用法律、行政、技术、舆论等方式,严厉查处各类隐患和违法行为。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特别是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以及违规设置铁栅栏、防盗窗、广告牌的,依法实施警告、罚款处罚。对拒不改正的,坚决采取强硬措施,依法依规组织强制清除或拆除。对反复多次违法违规,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纳入消防安全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三是统筹实施综合治理。在全面排查、严格整改的同时,协调推动公安、住建、城管等部门和乡镇(街道)基层消防力量,对整改完毕的单位场所开展“回头看”,加强全链条、全过程管控,落实标识化、规范化管理,严防问题隐患反弹。
四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传统媒体和各类新媒体平台,广泛普及消防“生命通道”重要意义和安全防范常识。制作火灾警示教育片,讲清违法情节、违法成本,讲清利害关系和法律责任,推动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广泛发动居民群众举报身边涉及消防“生命通道”的隐患问题和违法行为,形成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倒逼落实隐患整改。
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