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延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健全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保障制度体系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消防工作的关注和支持,针对您的提案,综合有关单位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出台《贵州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
7月3日,省委副书记、省长李炳军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贵州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审议稿)》(以下简称《办法》),目前《办法》正在按程序进行印发。届时,我们将做好政策解读和对下指导工作。
二、关于修订《贵州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职业保障机制实施意见》
《办法》作为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的“基本法”,对管理权属、招录权限、工资水平、经费保障、管理模式等明确了基本原则、作出了基本要求。为了更加提升政策的操作性、落实力,我们将会同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应急厅等部门以《办法》为基础,结合近几年试行情况,将《贵州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职业保障机制实施意见》(黔消〔2020〕31号)修订为《贵州省政府专职消防员职业保障方案》,进一步优化工资结构标准、明确人员配备标准、细化优待项目、建立经费保障有效机制等,确保政策能全面、规范落实。目前,这项工作已经启动,新的方案出台前,各地执行原政策。
三、关于修订《贵州省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规定》《贵州省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
《办法》明确,招录规定、管理规定由总队研究制定,目前,正在同步推进这两个规定的修订工作,力争在年内完成。
四、其他工作情况
目前,国家消防救援局已经部署开展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常态化评估达标工作,经消防救援机构评估达标的,我们将纳入统一管理,实行“统一指挥、统一纪律、统一训练、统一荣誉。”新“三定”出台后,我们将结合优化一线消防救援力量结构布局工作,进一步强化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的正规化建设管理,规范建制称谓、内务设置、门牌标识、服装标志等,切实实现“四个统一”的目标,有效提升城乡火灾防控和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更好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4年7月12日